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篮球赛程 篮球赛程

体育赛事承办公司注册要求_体育赛事许可经营

tamoadmin 2024-07-14 人已围观

简介1.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2.体育类公司经营范围3.体育文化公司经营范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推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制度落地生效,进一步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水平,保障体育赛事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健康发展,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近日印发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体育总局印发了《关

1.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2.体育类公司经营范围

3.体育文化公司经营范围

体育赛事承办公司注册要求_体育赛事许可经营

高危险性

体育赛事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推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制度落地生效,进一步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水平,保障体育赛事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健康发展,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近日印发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体育赛事活动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国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发展,以马拉松为代表的一大批体育项目积极开拓市场,吸引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广泛参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与此同时,随着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个别领域赛事活动野蛮生长,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2021年(第四届)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造成21人遇难的重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内在需要,是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资质、标准、保障条件等相关事项,有助于压实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助于完善体育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举措,加快形成促进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体育法》的重要方面。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新修订的《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三)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零六条设定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提出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需要提出申请,并由地方人民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提出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三、文件制定的过程

体育总局启动《目录》研制工作,在梳理整合相关文件精神、调研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实践的基础上,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条件及程序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反复斟酌,完成了《目录》和《通知》的研制工作。

9月,征求全国体育系统意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法制信息网”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深入研究和吸收纳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目录》和《通知》。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目录》包含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明确了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类型和标准。《目录》由体育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发布。

《通知》明确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符合列入《目录》中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的,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

《通知》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对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实地核查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着力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尽快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体育协会都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决落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规定,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认真抓好《目录》和《通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可以承办体育赛事。文化发展公司一般主要从事文化艺术、传媒等方面的业务,而承办体育赛事则属于体育领域的活动。因此,如果一家文化发展公司想要承办体育赛事,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公司是否具备承办体育赛事的资质和能力。承办体育赛事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经验和。因此,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资质和能力,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和挑战。

2、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允许文化发展公司承办体育赛事。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体育赛事的管理和监管方式不同,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果文化发展公司没有得到相应的批准或许可,可能会违法或面临处罚。

3、公司的商业模式和战略是否适合承办体育赛事。承办体育赛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并且需要考虑如何盈利和回报。因此,如果公司的商业模式和战略不适合承办体育赛事,可能会面临经济上的风险和亏损。

体育类公司经营范围

体育文化公司经营范围:

体育经纪、体育用品、文化用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与电子竞技相关的外设如键盘、鼠标、耳机、鼠标垫的设计与销售、体育技术咨询、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摄影摄像、展览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从事广告业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动漫设计、游戏软件设计、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电视剧、动画片、专题、专栏、综艺节目的制作与复制。

扩展资料:

体育文化,广义是指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在体育方面创造的一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狭义往往是指有关体育的精神文明或观念文化。

而体育文化工作则是指体育宣传报道、体育赛事转播、体育报刊书籍、体育音乐**等操作层面的活动。

第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第七条国家发展体育教育和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体育科学技术成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体育事业。

第八条国家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对外体育交往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体育文化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1. 体育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经纪);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玩具、服装鞋帽批发零售;会务会展服务;拓展设备、体育设备、建设器材租赁、安装;摄影服务。2. 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商务咨询(除经纪),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销售体育用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体育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1、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销售。包括体育器材、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玩具等。

2、体育赛事的组织和策划。涉及体育赛事的策划、组织、承办和运行。

3、广告与营销服务。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

4、会议和展览服务。涉及会务会展、大型庆典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5、体育科技领域的服务。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6、体育经纪服务。涉及运动员经纪人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

7、体育场地设施的经营。包括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和经营。

8、其他相关服务。如体育培训、健身休闲活动、软件开发、游艺及用品销售等。